中国法院网讯1月13日上午,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将故意杀人犯薛光洁、耿军、张德敏、李成林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
薛光洁系邳州市炮车镇农民。
2001年11月7日下午,薛光洁在江阴市祝塘镇一废弃砖瓦厂内,见一妇女在采摘野果,遂生歹念,上前先将该女勒打致昏,再将其强奸。
事后为灭口,他用塑料袋套住女子头部,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2002年8月5日下午,薛光洁在邳州市炮车镇某果园内将一幼女奸淫后,惟恐罪行败露,又将该幼女杀害。
耿军系贾汪区耿集镇农民。
2002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,缓刑1年。
2003年4月,耿军在邳州市官湖镇打工期间,结识了山东省枣庄市的男青年梁某,两人同到耿集镇某砖厂打工。
耿军获知梁某的家庭情况比较富裕后,产生先将梁某制服再向其家人勒索钱财的歹念。
5月6日晚,他将梁某约至碾庄镇宗庙村的路边,乘其不备,用尖刀刺割梁某颈部,将其杀害。
事后,耿军又多次打电话给梁某的家人,要其准备1.5万元赎人。
5月11日,他在约定地点取钱时被当场抓获。
张德敏系铜山县农民。
2001年1月,张德敏与陈某等四人共同承包经营沿湖砖瓦厂,因为分红和经营管理等问题,对陈某不满而产生将其杀害的歹念。
2003年1月21日,张德敏与陈某在砖瓦厂内发生争执时,趁陈某不备,用事先准备的木棍猛击其头部,致陈某颅脑损伤死亡。
李成林系丰县人,个体出租车司机。
他因赌博时常输钱而对赌友杨某怀恨在心。
2003年3月17日晚,李成林和杨某从赌桌上下来后,与田某(另案处理)、女青年李某等4人一起喝酒。
期间,李成林回家拿了两把刀藏在身上。
酒后,他以一起到沛县去玩为由,将杨某、李某骗上车。
当车行至沛县大沙河附近时,李成林将杨某从车上拉下,与田某一起对其进行殴打,并用刀将杨某杀害。
随后,李成林采取威胁、殴打等手段,将李某强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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